欢迎访问山东大学软件学院时空视点传媒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第十二届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山东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要求,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引导青年学子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争做校园好网民。根据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和教育部思政司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举办山东大学第十二届“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

二、活动对象

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面向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研究生导师。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四、作品征集

1.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征集作品分为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材料见附件1)。

2.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详细材料见附件2)。

五、参与方式

材料征集截至20231128中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一)单位报送

将作品和文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件jizhetuan009@126.com,参赛作品请以“学院+类别+作品名称”形式命名,如:软件学院+摄影+星空。

1.“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报送作品时需要填写《山东大学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信息表》(见附件1)。

2.“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报送作品时需要填写《山东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征集信息表》(见附件2)。

(二)个人自荐

请将作品和作品信息表发送至邮件tougao_sdu@163.com ,邮件主题名为“活动名称”。参赛作品请以“学院+类别+作品名称”形式命名。

六、作品要求

(一)版权要求。参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所有权限。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著作权等相关事宜。

(二)宣传要求。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明确的辅导员职责之一,是考核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重要维度。要高度重视网络这一重要阵地,积极参与并广泛动员,创作优秀网络文化产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七、作品评审及推荐

学院报送: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

评审: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各类比赛作品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进行校内评奖,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进行网络展示。具有一定影响力、传播力、感染力的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可以作为代表性工作成果,用于思政序列职称评聘等评奖评优。

择优推荐参加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山东大学软件学院

2023年9月25日

 copyright@2015山东大学时空视点传媒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1500号山东大学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