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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29

各团支部:

近期,团中央下发《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为强化工作落实,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将软件学院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规范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14日前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打牢思想基础。

2.按照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规范各步骤环节(见附件1),团员要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存在的不足等3个方面联系实际查摆问题,不同领域的团员应各有侧重,不能一概而论、泛泛而谈。

3.根据支部团员人数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开展,应邀请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或教师党团员参与指导,可邀请青年代表列席会议。

4.开展情况于14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

 

.做好团员先进性评价——14日前

1.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2.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

3.团籍注册与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于14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同时,按附件5格式填写团员先进性评价,发送至邮箱:ruanjian2021@sdu.edu.cn

 

.规范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17日前

1.20236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2023级各团支部无需进行“对标定级”。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见附件3)中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完成团支部自评定级工作。团支部“对标定级”开展情况录入流程见附件4。同时,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表(附件6)并于17日前发送至邮箱:ruanjian2021@sdu.edu.cn

2.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十佳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3.本年度对标定级与往年春季学期初开展的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一并开展,下一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不再重复进行。定级结果涉及“五四”评比表彰各类团支部、团员评比数量及等级。

 

如有疑问,请钉钉联系:

赵晏浠 15662696107

侯玉祺 15889766016

 

软件学院团委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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