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基层社会工作和学生实习实践“双赢”局面,结合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有关安排,校团委拟组织开展“齐鲁青衿行”山东省社会工作领域青年实习实践专项,选派一批优秀学生到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实习实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招募一批对社会工作兴趣浓厚的山东籍学生,到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社会工作岗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实践锻炼,依托双方实践资源和科教资源,搭建青年人才实习实践平台,引导青年人才积极投身我省基层社会治理,扩大社会工作在青年群体中的影响力,为社会工作源源不断地培养后备人才力量。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拟招募20名左右学生参加本实践专项。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分配对接
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根据学生个人履历和居住地,按照“结合专业、统筹分配”原则,合理确定实践点,并联系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做好对接报到事宜。学生报到后,一般到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级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锻炼。
(三)实习实践
各市委社会工作部应指导承接单位建立实习实践方案,为在村(社区)实习实践的学生明确1名优秀的村(社区)书记作为导师,同时为学生安排党性教育、入户走访、服务新就业群体、社区志愿服务、参观非公企业党建等实践内容,确保学生对通过本次实践进一步加深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
(四)实践结果
实习实践结束后,每名学生应提交1篇关于社会工作的心得体会,并对所在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000字左右),同时形成1份走访居民的基本信息册(20户以上)作为实践成果。承接单位负责出具实习实践表现材料,向学校进行反馈。
三、管理保障
(一)组织协调
省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学校联系各承接单位做好到岗后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
(二)日常管理
实习实践锻炼期间,承接单位对到岗大学生按照本单位正式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对发现不胜任工作、不服从管理等情形,应及时提出,由学校予以召回。
(三)服务保障
实践锻炼期间,由学院(培养单位)组织为入选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接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为学生购买相应保险,结合单位实际为学生提供餐饮保障。
四、报名方式
请报名参加岗位实践的学生查看相关要求,填写《山东大学“齐鲁青衿行”山东省社会工作领域青年实习实践专项申请表》(附件1),于6月24日19:00 5区咖啡厅上交,电子版由团支书统一收集。
注意事项:(1)每位申请人需邀请1名指导教师(研究生原则上由导师担任指导教师);(2)申请人可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剂;(3)根据人员报名情况,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岗位,按照“结合专业、统筹分配”原则,最终确定实践单位和岗位;(4)学生报名前需征得导师(研究生)及辅导员同意,一经选派,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出。